五部门:货币经纪公司按市场化原则与金融信息服务商等商业机构开展数据服务合作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五部门发布规范货币经纪公司数据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提出,金融监管部门商国家网信办确定可接受货币经纪公司数据服务的金融基础设施、金融信息服务商等机构名单,并根据实际情况对机构范围进行动态调整。货币经纪公司按市场化原则与金融信息服务商等商业机构开展数据服务合作,对数据服务合作方建立并实施准入、评估和退出机制,确保其依法合规使用和管理数据。

(文章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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